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 曹 毅 主持县纪委监委全面工作。
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 刘 海 负责协助曹毅同志处理县纪委监委日常事务。分管意识形态、党风政风监督、机关党委、案件审理、作风建设、环境优化、机关财务、组织人事、深化改革、文秘、信息宣传、工会、后勤保障和联系乡镇工作。分管办公室、宣传部、组织部、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审理室、第六纪检监察室、纪检监察教育中心。联系县委巡察办工作。
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 冯小兵 分管信访举报、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案件监督管理、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分管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第一至第五纪检监察室。
县纪委常委、县监委委员 张 英 协助刘海同志分管组织人事、案件审理、深化改革、机关离退休工作;协助冯小兵同志分管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协助分管组织部、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
县纪委常委、县监委委员 蔡海国 协助刘海同志分管意识形态、党风政风监督、机关财务、文秘、信息、作风建设、环境优化、工会、后勤保障和联系乡镇工作。协助分管办公室、党风政风监督室、第六纪检监察室、纪检监察教育中心。
县纪委常委、县委巡察办主任 李 纲 负责县委巡察办全面工作。
县监委委员 李 晗 协助刘海同志分管宣传工作,协助冯小兵同志分管信访举报、案件监督管理工作。协助分管宣传部、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
县监委委员 肖朝波 协助冯小兵同志分管纪律审查、监察调查工作。协助分管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
县纪委常委 罗 鹏 协助冯小兵同志分管纪律审查、监察调查工作。协助分管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