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营山县委第十二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召开。县委常委、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曹毅出席会议并讲话,县委常委、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宇震主持会议并宣布巡察组组长、副组长授权任职及任务分工决定。
会议指出,巡视巡察本质是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履行党的领导职能责任的政治监督,根本任务是“两个维护”,价值取向是以人民为中心,监督重点是“三个聚焦”,监督标准是“四个对照”,监督路径是“四个紧盯”。要深刻把握巡察的政治性,坚守政治巡察定位,对国之大者心中有数,准确把握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政治要求,聚焦中心、服务大局,强化政治监督,做到县委决策部署到哪里、巡察就跟进到哪里。
会议强调,要深刻把握巡察的权威性。巡察组要围绕“三个聚焦”查找政治偏差,坚决落实政治巡察要求,紧扣被巡察党组织履行党的领导职责责任情况开展监督检查。要围绕“回头看”查找责任缺失,坚持紧盯老问题与发现新问题相结合,重点了解被巡察党委(党组)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情况,重点了解落实整改问题“反弹、复燃”问题,重点了解整改实效和建立长效机制情况。要围绕“关键少数”查找突出问题,盯住权力和责任,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精准发现问题、推动解决问题,以“关键少数”管住绝大多数。
会议要求,要深刻把握巡察的实效性。要密切协作配合,对县检察院常规巡察要落实巡察情况沟通、巡察结果通报等机制,切实形成监督合力。巡察机构要发挥巡察综合监督平台作用,有效贯通各类监督、带动各类监督。要强化整改落实,被巡察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对巡察反馈问题立行立改、全面整改、长效整改。巡察办要牵头完善巡察移交线索优先办理机制和及时反馈机制,持续深入开展共性问题系统整治。巡察干部要做遵规守纪的模范,始终保持谦抑品格,严守保密规定,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维护县委巡察良好形象。
会上,县检察院党组、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有关负责人分别作表态发言。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县委巡察机构全体干部,有关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人,以及被巡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据悉,本轮巡察从2021年4月下旬开始,5月下旬结束,计划1个月时间,对县检察院开展常规巡察,对新店镇、渌井镇、老林镇、县人社局、县医保局、县农业农村局6个党组织开展“回头看”。巡察期间设专门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等信访渠道,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单位)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