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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山纪检监察网 > 廉政动态 > 基层传真 >
朗池镇机关干部“六坚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admin
发表时间:2013-04-01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 分享至:

根据中央政治局关于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对照省、市、县委关于干部作风建设的具体内容和要求,镇党委结合朗池实际,全机关干部作出“六坚持”公开承诺:     

坚持深入基层。每周至少到所联系村了解、指导、督促工作1次;特殊情况下每周至少要电话联系1次。每年至少联系帮扶1户以上困难户,中层以上干部联系1个上访户。

坚持轻车简从。不公款租车下村(居),一律骑摩托车、骑自行车、步行、乘车等方式下村(居)入户开展工作。

坚持勤俭节约。在村(居)和镇属单位开展或联系工作,不在村(居)、镇属单位吃饭,不在高档餐馆就餐。

坚持廉洁从政。不参加与工作有关的宴请活动,不参与各种娱乐活动;外出学习考察、公务出差不参观风景名胜景点;不接受礼金礼品和有价证券。

坚持不断学习。认真开展“五个一”学习活动:每周参加一次集中学习,每月读一本好书,每月提一条好的发展建议或意见,每年写一篇有价值的调研文章,每年给农村党员干部上一堂好党课。

坚持服务群众。保证个人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随时接待群众情况汇报,及时受理群众投诉和反映的问题,并认真做好调查处理和回复,切实做好服务群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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