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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山纪检监察网 > 廉政动态 > 基层传真 >
县环保局认真贯彻落实春节期间严禁公款购赠年货节礼规定
发表时间:2014-01-06 作者:管理员 来源:县环保局 点击: 分享至:

春节即将来临,近日,该局组织召开专门会议,传达学习市、县关于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年货节礼有关规定。

会上,该局纪检组长张枫传达了南充市纪委关于“严禁元旦春节公款购赠年货节礼”等相关规定,要求严格按照中央、省、市要求,严禁春节期间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及相应券卡等年货节礼。特别要严肃财经纪律,强化监督,相关费用不准转嫁摊派,一律不予公款报销,局领导和宣传干部要起好带头作用,勤俭节约,移风易俗,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带动民风社风。局纪检部门将严格监督,如有群众举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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