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林业局:“四项措施”落实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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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5-03-04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
2015年,县林业局将采取四项措施落实主体责任。
一是落实一岗双责,健全惩防体系。坚持“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组织协调、股室各负其责、全体共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坚持把反腐倡廉建设任务明确到“一把手”和分管领导,分解细化到牵头股室(单位),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宣传工作和中心组理论学习内容;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林业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贯穿于林业工作的全过程。
二是加强廉政教育,筑牢思想防线。重点加强理想信念和党纪国法教育,抓好反腐倡廉教育,把反腐倡廉教育和警示教育纳入干部培训、民主生活会、中心组理论学习和考核内容之中。结合各项重点工作,组织党员干部深入镇、村,深入林业一线去感受林业创业的艰辛和光荣,体会困难职工、林农的生活疾苦,从而净化思想和灵魂。
三是狠抓制度建设,规范行政行为。从林业资源管理、行政许可、项目资金管理、物资采购等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环节和领域入手,抓好制度建设和落实。坚持民主集中制和机关议事决策制度,完善和执行规范从政行为的重要制度,积极推进各项政务公开。
四是强化自律意识,加强监督检查。以多种形式教育林业系统干部职工比照身边的先进典型和反面案例,算好政治账、经济账、名誉账、家庭账、亲情账、自由账。组织林业干部职工主动深入基层,变上访为下访,进一步加强对信访、举报的调查处理。(林业局纪检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