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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山纪检监察网 > 廉政动态 > 基层传真 >
县公安局“四个强化”确保“双节”清廉
发表时间:2015-09-28 作者:管理员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 分享至: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扎实抓好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县公安局以“四个强化”确保中秋、国庆节风清气正。

一是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该局组织民警开展廉政教育,组织民警认真学习公安部纪委《关于强化监督检查执纪问责确保中秋国庆廉俭过节的通知》,保持清醒头脑,筑牢自身思想防线。该局要求党员领导干部提高思想认识,充分清醒认识到当前形势,在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做好节前教育管理工作,以实际效果取信于民。

二是进一步强化纪律教育。在做好日常教育的基础上,该局着力强化中秋、国庆期间的节点教育,要求各单位组织民警开展一次《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的再学习、再教育、再提醒活动,切实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并采取措施积极预防,坚决消除侥幸心理,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及时发现、消除问题隐患。

三是进一步强化公车管理。加强对民警和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严格落实公务车辆使用管理的规定,严肃车辆使用纪律,防止发生公车私用,违反交通法规、五条禁令等驾车行为,尤其是严防发生节假日公车游玩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同时,教育民警驾驶私家车也要遵守法规、确保安全,真正做到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安全驾驶,文明行车。

四是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该局要求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不仅要带头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还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切实负起主体责任,及时发现和纠正本部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本部门有苗头性问题的民警,做到常打招呼,勤敲边鼓,实行重点帮教和监督,确保中秋、国庆期间队伍高度稳定。分局要求纪检部门加强监督检查,采取明查暗访等形式,深入一线执法部门,加强对各单位执行纪律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将依法依纪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县公安局纪委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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