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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山纪检监察网 > 廉政动态 > 基层传真 >
县公安局对轮岗交流中层干部集体廉政谈话
发表时间:2015-10-08 作者:管理员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 分享至:

9月28日,按照县委对县级部门内副科级以下中层单位正职领导干部满5年需轮岗交流的工作要求,县公安局对该局治安、经侦、禁毒、法制大队和看守、行政拘留所的大队长、教导员计10人需要轮岗交流的同志进行了集体廉政谈话。县委政法委副书记王永富及其政工室刘彦主任,该局全体党委委员,轮岗交流的10位中层正职及相关单位民警参加了此次集体廉政谈话会。

会上,副县长、局党委书记、局长柏兵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按规轮岗,程序严谨快捷。此次该局10名轮岗交流的中层正职均是严格按照县委要求,经过了自己申报岗位;民警和党委测评打分,党委集体研究,县委政法委、组织人事报备等程序办理的,确保廉政、公开、公正。二是搞好交接,马上到岗到位。今天下午就要在分管局领导来领下交接好工作,明天上午就要到新的工作岗位履职开展工作。三是正确对待,增强理解支持。要正确对待自己此次轮岗交流的身份转换,对组织,对县局党委多理解支持,要在新的岗位上敢于担当,敢于负责。四是严格纪律,搞好内部审计。不准搞迎来送往,要严格遵守相关纪律规定,县局审计室要跟进进行审计。

会上,县委政法委王永富副书记作了重要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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