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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山纪检监察网 > 廉政动态 > 基层传真 >
县蚕桑局:学习贯彻《准则》《条例》努力做到“四个结合”
发表时间:2015-12-07 作者:管理员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 分享至:

为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观念,自觉做到守纪不动摇,执纪不走样。11月30日蚕桑局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努力做到“四个结合”。

与思想政治教育相结合。切实抓好对《准则》和《条例》的学习教育,要求全局党员干部要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保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使廉洁自律规范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求党员干部要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宗旨意识,时刻约束自身言行,确保不触底线、不越红线,自觉做到守纪律、讲规矩。

与机关效能建设相结合。将《准则》和《条例》贯彻到蚕桑生产业务和机关效能建设中,修订完善一系列适应蚕桑工作发展的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严格加强内部管理,转变机关工作作风,切实增强党员干部勤政廉政意识,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与廉政风险防控相结合。把学习《准则》和《条例》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彻底排查各类岗位风险,建立预警防控机制,自觉接受上级纪委、监察、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坚决杜绝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与监督执纪问责相结合。落实好局纪检监察室的监督责任,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强化对《准则》和《条例》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对违反《准则》和《条例》行为的查处力度,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各项规定,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坚决查处损害蚕农利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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