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林业局“三个结合”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发表时间:2013-04-08 作者:管理员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
一是坚持落实规定与内部制度紧密结合。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制度先行是关键。首先,该局对原有制度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对与规定相抵触,不合时事的进行了修订,在财务、接待、车辆管理、公物购买等方面形成了科学规范的管理机制;其次,创新了工作机制,实行了工作考勤、阶段性工作进展通报、重点工程项目公示等制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第三,创新奖惩激励机制,每年考核进行自述互评,拿出绩效工资的30%进行量化考核,改变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不良局面。
二是坚持落实规定与推进工作紧密结合。扎实干好本职工作,也是对八项规定的贯彻落实,为了推进我县林业工作上新台阶,该局要求全部干部做到 “三个深入”。第一深入重点工程项目第一线,对全县2013年的6个林业项目的开展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第二深入林业惠农政策落实第一线,对退耕还林款的发放、天宝二期工程的开展情况,以抽签的方式,不定期不定点的检查,确保政策落实;第三深入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第一线,林业局党组成员开展领导干部下基层活动,坚持深入调研、干部下访、集中接访,真心实意为老百姓解决困难和问题,人民群众拍手称快。
三是坚持落实规定与行风建设相结合。该局结合林业行业内的相关制度,出台了“四个不准”即:做到不准用野生动物搞接待;非警务活动不准动用森林警车;不准收受与林业相关土特产;不准到林业保护区内开会或组织参观游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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