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营山县检察院深入开展“为民、务实、清廉”主题活动,院党组提出“打铁先要墩子硬”,坚持“位从为来,政从正来,公为正本,廉为正基”的育廉理念,以“十廉”活动为载体,狠抓自身反腐倡廉建设。
一、宣誓倡廉。今年2月18日,该院检察长罗伟带领全体检察干警在国旗下郑重宣誓:“坚决遵守和执行宪法和法律,加强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自觉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司法廉洁”。旗帜鲜明,诺守廉洁执法誓言。同时,为中层以上干部建立了廉政档案;要求党组成员和中层干部结合自己岗位职责作出书面“廉政承诺”,主动接受监督,牢固树立“忠诚、为民、公正、廉洁”职业操守;并签订《廉政责任书》,存档备查,落实一岗双责,大力倡导廉洁执法。
二、送书学廉。该院提出构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检察院,把廉政学习始终放在各项工作的突出位置。斥资数万元,建电子和图书阅览室,开展“读书品廉,推荐一本廉政好书”活动。党组成员带头,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推荐反腐倡廉好书好文,为干警购买《生死捍卫》、《镜鉴》等廉洁警示书籍。确保人手一本廉洁自律书,形成学廉良好氛围。
三、文化育廉。成立检察官文联,开展“以竹喻检”等廉政文艺创作活动;在内网廉政专栏刊登廉政文化建设工作动态,刊发廉政故事和干警撰写的格言警句、时评文章;积极改善办公环境,打造“廉洁走廊”,在办公楼走廊和办公室悬挂廉政主题书画和本院干警的摄影作品,营造崇廉氛围;为每个干警赠送廉政台历,制作“梅、竹、兰、菊”廉政电脑“屏保”,时时刻刻提醒干警廉洁自律。
四、家庭助廉。家风联党风、家风映世风,治检先治警、治警先治家。该院提出创建“廉洁家庭”活动。组织全院干警家属观看警示教育片,给干警家属发家庭助廉倡导书和节日倡廉短信,为干警家属送上《家廉国盛》等书籍50余册,鼓励干警家属劝廉、助廉、守廉,做到“纪委设家中,常敲警示钟”。
五、述职述廉。制定了《述职述廉实施办法》,在年末岁尾,要求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分别向全体干警述职述廉,主动接受群众评议和监督;对组织拟提拔和晋级人员要求其当众述职述廉;将述职述廉情况纳入个人廉政档案,作为晋级晋职的一项重要依据。
六、群众测廉。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开展廉洁执法监督,定期对院领导干部作风、廉洁执法情况进行测评;定期开展干警测廉活动,全员参加,自测自评与群众测评相结合,分类评级,作为评先选优的依据。还深入到有关部门、发案单位开展廉洁从检民意问卷调查活动。2013年初,走访并发放《案件回访卡》30余份,收集社情民意,接受群众测评,廉洁执法满意度为100%。
七、警示教廉。以改进作风、整顿纪律为契机,检察长亲自给全体干警上警示教育课,纪检组结合上级检察机关下发的典型案例及政法系统内部的违法违纪案件开展警示教育;全体干警对照检查,举一反三,解决队伍教育、管理、监督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同时,排查办案中存在的不规范行为,以案析理,寻根究底,总结教训,清醒头脑,确保干净干事。开展廉洁执法谈心活动,以谈醒警;通过个别谈话,交心谈心,诫勉警示等方式,对一些苗头性的问题及时发现,及早提醒,及早警戒。
八、监督促廉。加强纪检监督职能作用,办案人员走到哪里,监督触角就延伸到哪里。在办案组建立临时党小组,设纪检监督员,同步监督;案后回访,跟踪监督;热点问题,重点监督。对检察权运行全过程实施监督,对不批捕案件、不起诉案件、侦查部门做撤案处理的案件进行特别督察,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及时制止不良行为。对群众举报的不廉线索认真核实2件,对反映不实的及时予以澄清1件,对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谈话1件。
九、制度保廉。建立了《重大事项决策办法》、《加强自身建设的若干意见》、《廉洁从检、改进作风的六项措施》等制度,形成了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的良好局面。制定了《重大事项向县委、人大常委会报告制度》、《特约检察员、人民监督员工作制度》等各项外部监督制度,进一步畅通接受社会监督渠道。出台了《廉洁从检“三早”预警机制建设实施办法》,对干警实行早提醒、早告诫、早纠错三项制度,做到预警在先、防范在前,切实关心、爱护和挽救干部。
十、自律思廉。立足于转观念、革陋习、学先进、树新风,增强干警自律意识。积极开展学习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敬业奉献模范文建明的活动,请文建明讲十八大精神,他提出:“人要活得有精神,人要活得有价值,人要活得有尊严”。院党组引导大家思考“活着为了什么”、“在岗做什么”、“身后留什么”等问题,坚定理想信念,提升自我修养,自觉保持纯洁性和先进性。今年以来干警上交廉政款3万余元,增强了拒腐防变的能力。(作者罗伟系营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刘捷系营山县人民检察院监察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