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安局“三个专门”开展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工作自查自纠活动
发表时间:2013-04-27 作者:管理员 来源:县公安局 点击:
为认真落实中央“十项规定”,市局“改进队伍作风”和县纪委组织开展的“五治”(治庸、治懒、治散、治软、治奢)问责活动,营山县公安局根据上级领导机关开展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对公务接待费支出,公务车辆购置、配备,因公、私出国(境)等情况进行了重点自查自纠活动。一是成立专门班子。为搞好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自查工作,局党委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吕继勇牵头,组织纪检、警保、督察、审计、出(入)境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领导班子,专门负责开展此项工作。二是召开专门会议。24日上午,纪委书记吕继勇组织纪检、督察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召开了针对自查工作的专门会议,对自查自纠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会上学习了有关文件,分解了工作任务,提出了具体的工作步骤和要求。三是开展专门检查。对2013年1至3月份全局公务接待费,公车编制、购置,配备,因公、私出国(境),发放购物卡、津补贴,遵守上下班纪律和请销假制度,执行《廉政准则》等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情况进行了专门的、详实的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