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乡:“四个明确”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取得实效
发表时间:2013-05-15 作者:管理员 来源:清水乡纪委 点击:
一是进一步明确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主体。对所辖各单位由清水乡党委、政府直接印发考核方案和组织考核。
二是进一步明确了述职述廉工作与责任制考核工作的关系。把《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贯彻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方案里面,使干部述职述廉、班子民主生活会和责任制考核“三位一体”、有机结合在一起。
三是进一步明确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重点。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重点工作、主要任务,及时体现到考核方案里加以特别强化。
四是进一步明确了责任追究的具体量化标准和方式。按照《十项规定》,“四早机制”,《关于开展“五治”问责活动的实施方案》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实际作出详细具体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