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四权模式” 规范中层机构用权行为
发表时间:2013-06-03 作者:管理员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
为有效解决政令在中层“卡壳”,运转在中层“梗阻”,“倒管”现象突出,群众办事“门难进、脸难看”等问题,切实理顺管理体制,优化发展环境,改进工作作风,我县在全县县级部门中层机构,各乡镇基层站所、便民服务中心、社事中心推行“四权”模式,切实加强用权行为的监督。
一是清职明责确权。县级各部门重点中层机构和各基层站所根据法定职责和“三定”方案,全面清理行使的各类职权,摸清职权底数,确定职权名称、内容、行使主体(岗位)、法律依据、办理条件,形成《职权目录》,并绘制和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图》,形象表现各项职权的行进秩序。
二是查摆问题议权。结合“万人评风”、“两述两评两访”和“五治问责”活动,围绕思想道德、制度机制、岗位职责三个方面,采取自我对照查、单位内部评、群众代表提等方式评议、查摆权力动行中存在的问题,重点查找行政不作为、行政乱作为,“吃拿卡要”、“中梗阻”等问题。
三是建章立制束权。针对中层机构或单位权力配置和权重配置存在的问题,建立完善自由裁量、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诫勉谈话、党务政务和办事公开制度,拓宽监督渠。对重点岗位的权力、权重进行科学调整、分解或增设监督制约环节,促进权力规范运行。
四是分级监督治权。建立县纪委常委、纪委监察局各职能科室包片、包系统监督,各部门、各乡镇纪检组织日常监督,效能监督员、政风行风评议员协助监督的常态化分级监督机制。利用信访举报、党风政风行风热线、行政效能投诉等渠道,定时、定向收集权力运行情况,打造信息反馈平台,强化对执法行为、服务态度、工作效能的定点、即时、动态监测;健全机关效能监察投诉网络,加大投诉件查办力度,形成监督常态化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