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查办实行“两审一检”
发表时间:2013-06-18 作者:管理员 来源:监察部网站 点击:
贵州省从江县纪委、监察局在查办案件过程中,创新工作机制,积极推行“两审一检”制度。在初查前实行案前会审,组织办案工作人员对案件线索进行成案分析,寻求最佳调查方案,合理配置调查人员,控制调查节奏;案件移送审理之前,实行案后内审,安排非承办人员首先进行内部审理,围绕案件事实、证据、定性、量纪四个方面,着重找差错、挑毛病,做好阅卷笔录,提出审查意见,递交承办人复核;案件办结后实行案后自检,组织全体办案人员对该案进行一次“回头看”,及时总结经验教训。
截至今年5月,该县通过推行“两审一检”制度,共立案查处违纪案件11件,结案6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人,收缴违纪资金32.5万元,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8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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