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精神,我结合县情实际,采取边查边改和以查促改的方式,一边排查突出问题,一边推进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市场体系,加大了对工程项目建设的监督制约力度,较好地解决工程建设领域深层次问题。
一是解决一批突出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围绕建设项目决策、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审批出让、城乡规划管理、工程建设实施和质量安全管理、物资采购和资金安排使用、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等方面,认真组织排查2010年以来规模以上项目132个,发现问题76个,并对国土资源、交通运输、水利、市政等重点领域开展集中检查,抽查83个项目,整改问题52个,提出整改建议48条。
二是规范统一的工程建设市场体系。以专项治理为契机,完善了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拍卖、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制度,实现监、管、办“三分离”和交易场所、信息服务、交易规则、运作程序、专家评委库“五统一”。加强对工程建设领域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的管理,制定统一的评标专家分类标准和专家管理办法,规范招标代理、工程监理、价格评估等中介机构的行为。建立健全了工程建设诚信体系,完善信誉评价、项目考核、合同履约、“黑名单”等市场信用制度。为解决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问题,从操作层面把规范权力、健全市场机制、强化监督管理结合起来,采取了统一招标信息发布、投标报名,增强招投标过程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三是建立健全一批规章制度。在专项治理工作中,把推进机制体制制度创新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结合起来,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的各项改革和制度创新。紧紧围绕项目决策、规划审批、土地审批和出让、工程招标投标、物资资金管理使用、工程建设实施等方面,制定出台了多项制度,印发了《营山县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办法》、《营山县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和投资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形成了权力运行监控体系的有效制衡和相互协调机制。为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实行廉政监督与质量监督同步、廉政合同与工程合同统一、廉政建设与工程建设统一。重大建设项目现场设立廉政公开栏,公示设计、建设、监理、施工等各方主体的廉洁承诺、廉政合同。明确规定凡是中标单位或单位负责人有行贿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工程建设资格。严厉查处招标代理、资产评估等活动中泄露标底、恶意串通、弄虚作假等不正当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