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县认真落实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基本要求,坚决查处腐败案件,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着力提升查办案件的能力和水平,推进了办案工作再上新台阶。2008年至今,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实现“办案行为零违纪,办案安全零事故”的“双零”目标。
一是坚持三项机制。坚持责任“层层分解”制。由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办案科室主任签定《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廉洁办案目标责任书》,对查办案件安全工作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办案科室负责人和案件主办人负直接责任的安全责任分解模式。坚持“一杆子”负责制。委局机关全员参与办案,每个案子从初核到结案由指定科室“一杆子”负责到底,确保安全办案的每个环节不断档、不掉链,防止在安全办案方面各科室之间相互推诿扯皮。坚持“一票否决”制。对大要案件由委局常委负责包案,实行限时办结制度,针对具体案件限定具体时间办结,不得随意超出时限。对办案不力,特别是失职、渎职和出现办案安全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评先评优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责任人责任。
二是强化三种意识。强化制度意识。去年以来,我县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乡镇、县级部门纪委查办案件工作的实施意见》、《办案安全保卫预案》、《案件查办100条规定》、《重大案件查办工作“六个一”制度》、《关于加强办案人才库管理的暂行规定》、《关于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的意见》等系列制度,对办案程序、办案质量、工作责任、安全措施等作出严明的纪律要求。强化程序意识。在办案中,要求所有办案人员认真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办案程序规定、办案安全等系列规章制度,特别是严格实施“两规、两指”措施。首先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其次是制定详实的调查方案,再由县纪委常委会研究“两规、两指”措施方案,最后报由市纪委监察局审批。强化监督意识。突出对查办案件重要环节和重点部位的监管,特别注重对案件初核、立案、调查、移送审理等各环节、工作程序的监督检查,确保了近十年未发生一次安全事故。
三是落实三大保障。落实资金保障。每年对乡镇纪委足额预算了2至3万元的工作经费,全面落实办案人员办案补贴,保障必要办案经费。落实硬件保障。今年,我县教育中心投入了200余万元,完善了谈话室、监控设备、安全防护等硬件设施,现已投入试运行。落实队伍保障。认真落实安全办案培训制度,不定期加强对纪检干部的业务培训。2012年至今组织全县纪监察干部参加省市视频培训19次,在全委局开展业务培训2次,遴选了8名基层纪检干部到县纪委参加调训,抽调县、乡镇纪检干部参与市、县纪委大要案件查办43人(次),加强了纪检监察干部安全办案责任,提高了依纪依法、安全文明查办案件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