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政府同意,《全市教育系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正式出台并实施,以进一步纠正教育系统不正之风、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廉洁从教的师德行为。
本次专项治理工作分五阶段实施:
《方案》指出,本次专项治理的范围为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和中职学校;治理内容重点围绕收费政策执行情况、违规补课收费情况、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政策执行情况、学校收费资金管理情况、规范招生行为情况、教育惠民工程落实情况、学校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情况、学校后勤管理情况等方面进行。
《方案》规定,严禁各地以任何名义和方式收取政策明确规定取消的义务教育借读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住宿费,特长班、实验班、奥赛班收费,课桌凳收费等;严禁学校组织学生有偿补课,严禁学校和教师举办或与社会办学机构举办各种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并向学生收费,严禁在职教师有偿家教、严禁教师私自在校外兼课、兼职;教辅材料必须在市定目录内坚持自愿购买和学校无偿代购原则,学校和教师不得向学生推荐《目录》外的教辅材料。学生保险、校服、食宿、饮用水、校讯通及其他学习用品等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应尊重学生自愿,不得强制统一收取;严禁越权设立收费项目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完善学校收费公示制度,各级各类学校应按政策许可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收费,坚持教育收费“一证一据”,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规定;义务教育学校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不得以任何名义举行“小升初”考试并收取费用;严格捐资助学管理,捐资助学不得与学生入学挂钩;严禁收取幼儿入学赞助费;中职招生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坚持杜绝买卖生源行为,严禁教师在向中职学校推荐学生中谋利。 学校食堂由学校自主经营,统一管理,封闭运营,不得对外承包;学校小卖部对外承包中应规范阳光操作;学校食堂、小卖部应合法经营;建立、完善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制度;学校食堂应坚持学生自愿入伙、按实收取费用、不得赢利的原则。
《方案》要求,本次专项治理工作要严明纪律,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学校,一经发现,一律对其主要负责人先免职、后处理,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责任;对违规资金坚决清退,对典型案件予以曝光,对问题严重的地方和学校将扣减专项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