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为深化腐败易发多发领域综合防治,四川省遂宁市从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入手,研究出台《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规定》、《关于全面清理规范行政权力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促进公开、公平、公正执法。全市38个具有行政执法权的市级部门,对其涉及的4417项行政处罚、208项行政审批、51项行政征收、190项行政强制、48项行政确认、4项行政裁决和3项行政给付自由裁量权进行了严格规范。
优化执法标准
通过对行政执法裁量标准“表格化、规范化、数量化”,对法律法规规定的执法幅度较大的条款予以合理的细化和量化。如市水务局涉及的“不依法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或者不办理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手续的处罚”,《水土保持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其间罚款幅度的跨度为四十五万元。为此,市水务局根据“征地面积”和“挖填土石方总量”依法将违法情形细化为23种,设定了23个处罚阶次,每个阶次之间罚款跨度为二万元,极大地压缩了自由裁量空间。
规范执法行为
根据法定职责和“三定”方案重新梳理行政执法职权及其依据,建立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制度和量化、细化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标准,列出“权力清单”,明确权力运行的“边界”,对每一项行政执法权力运行流程进行优化再造,逐一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对各部门制定的裁量标准进行合法性和合理性审查,形成行政职权目录,公开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标准。
健全配套制度
健全听取当事人意见制度、告知理由制度、职能分离制度和层级监督制度。行政执法主体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前需听取当事人意见,并向行政管理相对人书面告知所认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将行政执法的立案(或者受理)、调查取证(或者审查)、听证、作出决定等职能分离,由不同的内设执法机构或执法人员行使。建立行使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监督机制,将行使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行为纳入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范围。
促进公开透明
将各执法主体自由裁量标准通过遂宁市人民政府网站、各部门门户网站和报纸、电视、办事指南、政务公开栏等载体向社会全面公开,主动公开其执法的依据、标准、程序、结果等,实行公开裁量、透明裁量,让群众对行政自由裁量权行使情况一目了然。对于自由裁量结果,除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外,允许社会公众自由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