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江苏省沛县纪委在民生问题调研中发现,征迁中介机构不规范,安置方案不民主,补偿标准不明确,签订协议上缺乏公平性显现等现象,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征迁安置工作顺利进行,使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发生了冲突。
为进一步规范征迁安置工作,有效预防和解决征迁安置过程中产生的矛盾,沛县纪委以“征收一处,造福一片,稳定一方”为原则,结合当地实际,探索出一系列征迁安置工作的新模式、新措施,取得良好效果。
“四导一审”的工作新模式
沛县“四导一审”征迁安置工作新模式,包括政策引导、勤廉指导、温情疏导、法制督导、联合监审。
政策引导,让群众安心。科学制定征迁安置和补偿方案,建立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收入增长幅度相协调的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帮助群众全面了解有关政策规定。依托政府网将征迁安置方案、政策依据、评估方案、补偿对象、补偿标准、招投标情况等相关信息及时公开和公示,逐步建立征收补偿工作信息平台,不断完善征收补偿工作流程。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聘请被征迁居民代表参与征迁安置方案的修订和实施,切实维护被征迁群众的合法权益,让群众支持。建立健全切实可行的失地农民、城市被征迁居民的生活保障机制和社会保障机制,确保其生活水平不下降,长远生计有保障。
勤廉指导,让群众放心。及时建立“四部一体”的勤廉服务平台,在组建征迁安置项目部、指挥部的同时,组建党支部、群工部,把征迁安置项目作为党建工作的新阵地、群众工作的新载体。深入进行征迁安置工作廉洁性评估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从岗位职责、业务流程、管理制度和群众反映等方面深入排查风险点,建立廉政风险、社会风险超前预警和动态监控机制。在征迁安置项目部设立勤廉监督站,由项目所在镇(区)组织业务部门和被征迁居民代表开展征迁安置的勤廉监督工作,在征迁安置项目部设立勤廉监督站,由项目所在镇(区)组织业务部门和被征迁居民代表开展征迁安置的勤廉监督工作。
温情疏导,让群众贴心。在征迁安置工作中,设身处地为被征迁群众着想,认真研究群众提出的诉求,及时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对于超越政策规定、暂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耐心细致地向群众说明情况。完善征迁安置房基础设施配套,做到先安置后搬迁、先补偿后拆迁,切实解决农贸市场、户籍转移、医疗服务、入学转学和公共交通等涉及被征迁居民基本生活的实际问题。在不违反原则的情况下,为弱势群体争取最大的利益,逐一走访特困户,区别情况,研究制定特困户标准和征迁安置补偿办法,通过安置房政府补贴、租赁形式或分期付款,开展免费培训推荐就业、慈善募捐活动等方式解决实际困难,营造有情征迁安置环境。
法制督导,让群众顺心。建立征迁安置项目法律援助站,开展多角度、多层次的法律法规宣传,及时为被征迁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引导群众进行合理诉求,主动介入征迁居民纠纷,化解矛盾、消除不稳定因素。发现有灰黑势力参与或采取暴力、威胁手段强制征地拆迁的行为,坚决制止,协调好被征迁居民与实施单位的关系,维护群众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建立完善征迁安置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对征迁实施单位与被征迁人难以达成征迁协议的,引导被征迁人走法律诉讼程序。
联合监审,保社会稳定。县纪委牵头成立征迁安置补偿联合监审工作组,从调查摸底,到补偿安置方案、政策依据、办事程序、补偿标准、协议签订、资金拨付等,实施全过程的跟踪监审,监督对象既包括评估机构、动迁机构,也包括镇区和居委会工作组、地块拆迁指挥部。规范监审程序,制定监审工作流程图,制作拆迁地块总平面示意图,建立拆迁房屋影像档案,出具分户监审报告表。以保障安全体现监审成果,遵循“房屋拆迁无小事”的理念,把拆迁政策、补偿标准、办事程序作为监审工作的重中之重,紧紧盯住拆迁补偿、房源购置、评估单位确定、特殊问题处理四个方面,要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一个标准评到底、一个算盘算到底、一个办法补到底。
房屋征收工作新措施
今年以来,该县没有申请行政和司法强制拆迁,没有出现因拆迁进京或越级上访案件,拆迁工作实现了零集访、零冲突、零裁决、零强拆、零事故、零案件的“六零”目标。沛县拆迁办也由此被省建设厅评为“规范化拆迁管理平安拆迁”先进达标单位。这与沛县采取的房屋征收工作措施密切相关。
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走访群众等形式,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诉求,积极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同时,对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进行分析预测,增强房屋征收工作的敏感性,注重工作的可行性。
在房屋征收工作中,始终坚持阳光征收、依法征收、有情征收,严格坚持“三项制度”。坚持全过程公开透明(公示制度),每一个项目现场设立统一的公示栏,公开项目征收范围、征收期限、评估机构等事项,将政策法规、相关文件、补偿标准、安置方案、实施单位和评估机构、房屋评估调查结果、安置房选房办法,上房顺序号、安置房户型等内容进行公示,并邀请群众代表全程参与。努力做到畅通投诉渠道(投诉制度),认真听取群众诉求,妥善解决群众提出的问题,努力把各类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房屋征收工作好、快、稳。签订的补偿协议,都经过政府组织的监审工作组监督审查(监督制度),确保群众利益不受损、安置补偿更加公平合理。
确保补偿安置费专户存储及足额到位。认真落实补偿政策,做到补偿资金足额补偿到位。根据征收相关法规的要求,征收决定公告前,补偿安置费用确保足额专户存储到账。
确保先补偿后搬迁,始终坚持货币安置与实物安置相结合的原则,采取“就地、异地、货币补偿”等多元化的安置方式。对申请异地安置的拆迁户,可直接上房入住;对申请就地安置的拆迁户,提供过渡费用,使拆迁户自行过渡;对申请货币补偿的拆迁户,政府严格落实补偿、搬迁补助、奖励政策,严格执行搬迁补助标准,确保资金足额、及时发放到户;对特困群体安置难的情况,给予政策性优惠、物质性帮助、人文性关怀,使其直接入住经适房或廉租房。
完善征收工作法规,制订了《沛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评估暂行规定》《沛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责任制暂行意见》、关于印发《沛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附属物补偿和搬迁补助标准》的通知等与新《条例》配套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全程监审监督拆迁
为公开、公平、公正的实施征地拆迁,最大限度的维护群众利益,经过不断的创新实践,沛县探索出一条群众满意、政府放心的拆迁监审新路子。
以“全程跟进”引领监审方向
实现拆迁项目的全程跟进,是依法拆迁、阳光拆迁、和谐拆迁的客观要求。这种“全程跟进”包括全覆盖监督、全过程跟踪、全方位监控。
全覆盖。覆盖所有拆迁地块的监审网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经监审的拆迁补偿协议、资金报告,有关部门和单位不得拨付兑现资金。
全过程。将监审贯穿到征迁工作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重点监督征迁工作是否履行公告、告知、听证等法定程序,安置补偿资金的拨付、管理、使用是否规范等,有无弄虚作假、贪污挪用、截留克扣等现象。
全方位。对每一宗拆迁地块、每一幢拆迁房屋,实施多角度、立体式扫描,重点监督评估机构的确定是否公开,现场清点丈量是否规范,执行政策标准是否准确,工作人员是否廉洁。同时,对群众的举报和信访事件,一查到底,跟踪到位。
以“创新方式”提升监审质量
创新拆迁监督方式,是确保监审质量,维护群众利益的重要手段。沛县在模式管理、机制运行、方法运用上实现了监督方式的创新。
新模式。沛县推行了纪委牵头、审计参与、部门配合、协调联动的监审新模式,建立了监审工作组,分别从纪委、审计、财政、建设、房管、规划、国土等单位抽调20人常年集中办公,由一名县纪委常委担任监审组组长。主要负责政府拆迁项目的资金概算、拆迁补偿认定、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等进行监审把关,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新机制。对于政策界限不明确,补偿标准不统一的情况,该县建立了会商会办新机制,由拆迁地块提出建议,有关人员现场核实,会办组成员集体研究,对疑难事项共同认定,从而有效避免了暗箱操作,使拆迁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度得到空前提高。
新方法。绘制了3大类36项的监审流程图,对每个监审事项实行定岗、定人、定职责、定时限、定质量、定奖惩。实施动迁之前制作完成拆迁地块示意图,结合拆迁用地红线,标识出被拆迁房屋编号;对每一个拆迁房屋建立监审影像档案,影像档案的内容包括被拆迁人、被拆迁房屋、附属物、房屋编号、院落及评估人员入户调查、丈量、清点附属物全过程形成的影像资料;出具分户监审报告表,载明被拆迁人的姓名、房屋编号、合法面积、违建面积、附属物补偿情况等,该报告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依据。
以“保障安全”体现监审成果
保障群众利益不受损。监审组始终遵循“房屋拆迁无小事”的理念,突出实地丈量,狠抓产权认定,严把协议签订,全力查错纠弊。
保障补偿资金不浪费。监审组依据航拍资料,按照个人、集体、合法建筑、违章建筑等不同情况,严格区分、复核各种证明材料,加大现场勘察力度,据实进行监审,最大限度的提高补偿资金的使用效益。
保障工作人员不倒下。针对拆迁过程中容易滋生腐败问题的关键环节,突出警示教育和行为监控,进一步完善拆迁工作的各项制度和制约措施。督促现场拆迁人员严格遵守亲属回避制、廉政承诺制等制度,进一步规范拆迁人员的行为。资金的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