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严把“六关”提升政府工程招投标监管实效
发表时间:2013-11-04 作者:管理员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
一是严把招标公告关。对公开招标的项目,其招标公告一律在《四川建设网》或《四川日报》发布,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工程招标公告栏张贴。
二是严把投标资格关。严格规定投标人必须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等真实、合法、有效的相关资料报名参与公开招投标活动,防止挂靠借用资质违规投标。
三是严把招标文件关。严格规定招投标文件由行业主管部门审查技术方案后,由县发改、招监办初核,报县政府分管领导审定后备案。特别重大项目报县政府主要领导审定。
四是严把评标定标关。监察、发改、财政、审计等县级监督部门对评标、定标进行全过程监督,对投资额较大的项目,由县招监委召集相关部门研究;涉及民生的国家投资项目公开招标,邀请乡镇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监督。
五是严把合同签订关。中标人在规定时间内递交足额履约保证金后,按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合同必须送县法制办、项目审批部门、审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审查。重点工程由监督部门到现场监督合同签订,有效避免招标人和中标人签订“阴阳合同”,维护招标工作的严肃性。
六是严把标后监督关。对施工技术力量和机械设备投入、压证施工、农民工工资支付等情况进行监督,提升监督实效。
今年1—10月,我县共开展建设工程招投标68次(其中公开招标18次,公开比选50次,不含BT项目),项目概算投资40707.48万元,评审金额为36045.25万元,中标金额30863.88万元,资金节约率达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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