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六个严禁”“双报告”规范升学宴
发表时间:2014-06-30 作者:管理员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
2014年高校录取在即,为保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深入推进,促进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进一步好转,营山县纪委、监察局就严禁党员干部借子女升学之机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规范。
一是要求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六个严禁”。即:严禁党员干部借子女升学之机,以“升学宴”名目,宴请管理和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及个人以及其他与本人行使职权有关系的非亲属人员参加,收受其赠送的礼金、礼品;严禁大操大办、委托或授意他人代办,分批次或多地点变相大操大办;严禁利用“升学宴”向个人、机构索取资助等其他方式借机敛财;严禁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赠送的礼金、礼品,或由管理和服务对象承担子女学习及其他费用;严禁利用公款、公车、公物等操办宴席,用公款、公车带子女旅游、送子女入学,用公款支付子女学习及其他费用;严禁因举办“升学宴”擅自放假或影响正常公务活动、机关工作秩序。
二是党员干部举办升学宴实行“双报告”制度。党员干部因子女升学确需举办“升学宴”的,必须如实填写《党员干部举办“升学宴”事宜报告表》,提前15日向同级党组织和上级纪委同时报告。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事宜事由、时间地点、人员规模、参加人员范围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等。
为保证工作落到实处,县纪委、监察局还公布了举报电话:12388 0817—8221253,欢迎社会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