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让“清白”有据可查
发表时间:2014-07-15 作者:管理员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
为进一步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有效遏制和防范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不法行为,保障市场廉洁准入,营山县检察院建立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随着这一制度的建立和应用,让公司或个人的历史是否“清白”变得有据可查。
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事由涉及县重点工程招投标、材料采购、人事管理以及经销商资格审查等,尤其对标的较大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工程建设、政府采购项目,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主管部门或采购代理机构应按要求向区检察院提出申请,对中标候选供应商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将取消中标资格。
同时,为顺应新媒体时代信息传播特点,营山检察院还将二维码技术应用于行贿档案查询告知,查询后,将自动生成二维码防伪标志,智能手机用户只需轻轻一扫,就可以快速、便捷地辨别查询结果告知函的真伪。
据统计,仅今年1至6月,该院已接受查询23次,查询单位33家,查询公民或法定代表人109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