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岭乡“十不准”规范干部行为
发表时间:2014-07-24 作者:管理员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
在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普岭乡为深入解决“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研究出台了“十不准”,切实规范全乡党员干部行为。即:一是不准接受与工作方面有关的宴请;二是不准收受礼金、有价证券、商业预付卡和贵重物品;三是不准办事优亲厚友、厚己薄人;四是不准骗取惠民、惠农资金;五是会议不准迟到早退、中途溜会、无故缺席;六是开会不准接打手机;七是不准侵犯公私财物;八是不准参与与自身身分不相符的娱乐活动;九是不准做有损群众利益的事;十是不准借婚丧嫁娶、生日等大办宴席,借机敛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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