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与非罪,演绎在“舌尖上”的刑法
发表时间:2014-07-24 作者:管理员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
“人世间最痛苦的事莫过于开走自己的车,还要去坐牢。”
“对方的逻辑未免太过简单,就因为李斌对车有所有权,就能用抢的方式随意行使吗?”
2014年7月21日下午,一场罪与非罪的法律人论辩赛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酣畅淋漓地演绎在了县人民检察院公诉干警的“舌尖上”。这是该院“每周一辩”活动以来,举办的第九届公诉人论辩赛。
主持人宣读了辩题和比赛规则后,比赛正式开始。双方一辩开篇立论,直接阐述己方的观点,正方从法理层面入手,分析李斌抢车的潜在危害,并指出停放在运管所专属停车场的车属于我国刑法第九
十一条规定的“国家机关实际管理和控制中的私人财产”,属于“公共财产”,接着又从犯罪构成方面,分析了李斌构成抢劫罪的主客观要素。反方马上从“运管所的行政处罚行为是违法行为,其对李斌车子的占有不是合法占有”等,反驳对方观点,说明李斌的行为是“私力救济”。自由辩论环节中,正方唇枪舌剑,反方妙语连珠,双方在情与法、是与非之间寻找法律的真谛,赢得了现场观众的阵阵掌声。
赛后,该院特邀嘉宾西华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讲师陈倩老师作了精彩点评,并为全院干警上了一堂论辩赛的专业培训课。她指出“法律人的辩论,辩的是知识,是智慧,也是自信心,选手取胜的关键在于对法理的彻底熟悉以及吃透,内化于心,然后运用自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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