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县纪委不断建立健全涉农惠农专项资金监管机制,通过专项检查、部门会商,近期出台了《营山县惠农资金管理责任追究办法》,给涉农惠农资金安装了“防火墙”、穿上了“防腐衣”,确保各项涉农惠农资金能安全及时发放到农民手中。
坚持“五个原则”,给惠民资金装上“防火墙”。一是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二是坚持初错从轻、累错从重的原则;三是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制度为标准的原则;四是坚持有错必纠、过惩相当的原则;五是坚持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办法》通过对涉农专项资金分配、使用、管理、监督的各级政府及部门、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工作人员,法律、法规授权以及行政机关依法委托的具有分配、使用、管理、监督专项资金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进行全面的规范,使资金运行有了“防火墙”。
突出“五个严查”,让惠民资金穿上“防腐衣”。一是严查各项惠农补贴的流向情况,看是否落实到位;二是严查受益农户基本情况,看惠农资金是否真正用于解决实际对象;三是严查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看资金分配安排是否符合政策规定,资金下拨是否及时,使用是否合规;四是严查资金管理制度建设情况,看是否通过专项督查完善了资金管理有关办法和制度;五是严查资金数额发放情况,看是否存在乡镇、有关部门及人员截留、挤占、贪污、挪用惠农资金的问题。《办法》通过规范专项检查,让惠农资金穿上了“防腐衣”。
坚持“一案双查”,给领导干部带上“紧箍咒”。为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一岗双责”,《办法》中指出:被查的行政村存在问题,除处理当事人外,还要追究村级组织主要负责人、联村干部、乡镇相关职能站所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各乡镇被查的村有超过一半(含一半)存在问题的,在追究上述人员责任的同时,追究乡镇分管负责人的责任;乡镇被查的村普遍存在问题的,在追究上述人员责任的同时,追究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的责任。通过《办法》的明确,也给基层领导干部带上了“紧箍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