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开展队伍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中,县公安局制定出台整体联动、专项督察、谈心交流、六级结对、教育警示、家属工作、奖惩挂钩、连带捆绑等“八项制度”,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
一是整体联动制度,确保责任认领到位。在明确局长和各部门“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政委和各部门教导员或分管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为“第二责任人”的同时,将政工、纪委、督察、法制、治安、刑侦、经侦、信访等警种(部门)主要负责人纳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主动担责牵头做好相应工作,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良好局面。
二是专项督察制度,确保问题发现到位。组建机关、城区、农村派出所三个督导组,制定下发专项督导方案,明确督导方式和重点,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查实的问题及时启动问责程序,使相关责任人得到严肃处理。目前共开展全局性专项督导检查3次,下发督察通报3期,督察建议书10份,对4名民警进行了组织调查,对6名部门负责人3名民警予以诫勉谈话,
三是谈心交流制度,确保思想状况掌握到位。建立起局长、政委分别与局党委其他成员“交心谈心”、分管领导与分管单位主要负责人及个别民警交心谈心、局属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特别是政工干部与民警交心谈心制度,深入分析民警思想状况,把稳民警思想脉搏。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纪检和政工部门及时对当事民警进行提醒警诫,所在部门将其作为日常管理重点,并将有关情况反馈职能部门,严防隐患问题变成违纪问题,小问题变成大问题。
四是六级结对制度,确保重点民警帮扶到位。按照政委、政工监督室主任、纪委书记、分管领导、部门主要负责人、教导员或分管政工工作的领导六个层级,分别与对近三年来违纪违规受党(政)纪处分的10余名民警,群众检举、揭发、投诉及纪委、检察院等部门移交的涉案(事)件30余名民警,平时工作表现不好、有违规违纪迹象、有问题苗头的30余名重点民警结成帮扶对子,开展“多对一”结对帮扶,通过交心谈心、警戒谈话等举措,了解现实表现情况,防止出现违规违纪行为。
五是教育警示制度,确保教育警醒到位。根据队伍状况和岗位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经常性的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学习讨论省厅和市区纪委通报的系列违纪违规典型案例、收看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片、参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发放《“八个一律”警示教育卡》、层层签订《民警承诺书》等形式,通过直观、鲜明、具有说服力、震撼力的实例增强民警廉洁自律、依法行政的意识,积极引导民警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权力观、利益观,确保民警不触规犯禁、违法乱纪。
六是家属工作制度,确保八小时外监管到位。筹划成立公安民警家属工作委员会,通过定期召开家属座谈会、上门家访、家属联谊等形式,多渠道了解民警八小时外的现实表现,积极协调民警与民警家属之间、民警家属与分局之间的关系,协助分局对民警八小时外的家庭生活、社会交往、工作纪律等方面进行帮助和管理,组织开展评选“五好文明家庭”、“十佳警属”等活动,积极构建警民和谐家庭。
七是奖惩挂钩制,确保逗硬落实到位。将开展队伍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纳入思想政治工作重要内容进行考核,规定凡被省厅、市局及分局通报批评,以及被各级新闻媒体曝光并被查证属实的,分别扣减相应考核分值。凡连续两个季度排名末三位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对部门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予以免职或撤职,对其余班子成员进行调整。
八是连带捆绑制度,确保责任追究到位。凡因疏于管理,在活动开展期间发生造成一定社会影响、损害队伍形象的违法违纪行为或引发舆论炒作造成重大社会影响,除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外,对部门教导员或分管政工工作的领导一律免职,并追究部门“一把手”和分管联系领导的责任,取消该部门年度所有先进评选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