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检察院:“三结合”加强执法办案监督
发表时间:2015-04-21 作者:管理员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
近日,县检察院按照中央政法委印发《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执法办案活动内部监督防止说情等干扰的若干规定》的要求,以更加严格的制度规范检察干警依法行使检察权,自觉维护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同时,纪检监察部门主动靠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狠抓检察办案和执法过程的监督,大力促进队伍纯洁和公正执法。工作中,坚持“三结合”强化内部执法办案监督。一是开展个案监督与服务检察工作相结合。检察干警出问题往往出在执法办案中,加强办案中的各个环节监督非常重要,定期走访发案单位了解办案人员是否存在办关系案、人情案和金钱案等违法违纪问题;二是执纪监督与执法监督相结合。在个案检查中,不局限于一般性的执纪监督,而是与执法大检查有机结合起来,重点检查办案人员是否存在该捕不捕、该诉不诉、刑讯逼供、超期羁押等问题;三是内外监督的有机结合。内部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和干警相互监督,外部主动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案件当事人亲属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有效地促进了干警公正廉洁执法。(县检察院纪检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