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法院“三强化”纠正节日不正之风
发表时间:2015-10-12 作者:管理员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
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刹住节日期间的奢靡浪费之风,增强干警廉洁自律意识,县法院积极开展纠正节日期间不正之风活动,通过节前教育提醒、节日明察暗访、节后审务督察,引导全体干警自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纠正节日不正之风,严防“四风”问题反弹。
领导重视,强化责任落实。院领导高度重视,召开全院干警大会,要求领导干部要严于律己,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最高法院“五个严禁”、“十个不准”等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要求纪检监察部门要紧盯节日期间不正之风,强化执纪监督问责;要求全院干警要切实做到令行禁止,严禁公车私用、公款旅游、违规公款吃喝等违纪行为,坚决纠正节日期间不正之风,做到廉洁自律。
加大力度,强化监督执纪。纪检监察部门按照统一部署,在“两节”期间,公布举报电话、举报网站和设置举报信箱等畅通举报渠道,加大明察暗访力度,重点检查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最高法院“五个严禁”、“十个不准”等情况,加大对公款送月饼节礼、公款旅游、公车私用、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贴福利等顶风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强化监督执纪。
提高认识,强化审务督察。节后,以庭室为单位组织学习中央“八项规定”、最高法院“五个严禁”、“十个不准”等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纪检监察部门加大审务督察力度,通过明察暗访、随机抽查、集中检查等方式,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冷硬横推”、不作为、乱作为等情况;是否存在着装不规范、精神萎靡、涉足娱乐场所等情况;是否存在公车私用、开霸王车、乱拉警笛等情况;是否存在公务接待超标、私分滥发津补贴、购物卡等情况;是否落实“留痕”、“会见”、“当事人监督”等制度。通过教育干警和审务督察,进一步增强了干警遵规守纪的意识,切实做到警钟长鸣廉洁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