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安局 :以“五项制度”给力“四项教育”活动
发表时间:2015-12-07 作者:管理员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
按照省、市、县部署,县公安局在“四项教育”活动中,结合实际,科学谋划,以“五项制度”推进活动深入开展。
一、问责制。县公安局成立了副县长、公安局长任组长,政委任副组长,其余党委成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在全局实行“一把手”负责制,若因活动开展不力被县局和上级公安机关通报,将对单位“一把手”实行问责。
二、学习制。要求局属各中层单位要迅速召开全体民警大会,将活动精神传达到每位民警。采取领导报告、集中辅导、个人自学等多种方式抓好学习。紧紧围绕四个专题,分层次组织开展集中讨论、小组讨论。
三、交流制。局属各中层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交流。围绕“忠诚、宗旨、法治、纪律·我们怎么做”组织一次集中专题交流活动,组织召开一次座谈会,总结教育活动经验,并通过开展主题日、主题演讲等活动,全面深化对“四项教育”活动的理解。
四、宣传制。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等媒体平台和公安内部宣传平台,深入宣传“四项教育”活动的重大意义、基本内涵、本质要求和实践路径,宣传公安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形成强大声势,营造活动氛围。
五、培训制。采取专题讲座、业务骨干辅导、业务技能培训等方式,组织民警学习“四项教育”活动中的相关理论、规定和要求,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群众的本领,全面提升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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