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党风廉政审查 保障换届风清气正
发表时间:2016-09-13 作者:管理员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
近日,我县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审查的通知》,切实加强党员干部和党员代表、党员委员党风廉政审查,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当选”,全力保障全县换届风清气正。
明确审查对象,确保对象无遗漏。明确规定党风廉政审查对象为:县委拟提拔、重用、交流、转岗人选;县委组织部纳入任用考察人选;各级党委(党组)委员(成员)、纪委委员人选;各级党代表、党员人大代表、党员政协委员提名人选,以及按规定应纳入党风廉政审查的其他对象,明确界定审查对象。
明确审查内容,确保问题全覆盖。全面梳理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对审查对象是否有信访举报或初核存在的问题、是否有被查处记录或与其他违纪违法案件牵连、是否存在违纪违法情况和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等进行全面细致审查,确保审查内容全覆盖。
明确审查程序,确保程序更规范。明确规定科级(含拟提拔为科级领导干部的)党员干部、乡镇(街道)党委委员、县级部门党委(党组)委员(成员)和县级及以上党代表、党员人大代表、党员政协委员科级以下党员干部、市管干部的党风廉政审查基本程序,切实做到审查主体分工明确,审查过程严谨规范,审查结果真实可靠。
今年以来,已对11个批次,2300余名党员干部进行廉政审查,督促整改各类问题170余个,进一步严肃了换届纪律,确保了换届风清气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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