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余名纪检干部向纪委报告个人事项
发表时间:2017-06-16 作者:管理员 来源:审理室 点击:
“是否如实申报个人事项,是检验党员干部是否对党忠诚老实的重要标尺”,营山县纪委主要负责人在谈到全县纪检干部向县纪委报告个人事项时谈到,“对发现不如实申报、隐瞒漏报的要坚决严肃处理;要加强纪检队伍内控管理,坚决杜绝‘灯下黑’”。
为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营山县纪委要求全县13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向纪委报告个人事项,报告的内容主要有:个人基本情况;配偶、子女、直系亲属从业情况;本人、配偶、子女注册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情况等。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漏报少报、隐瞒不报或者查核发现有其他违规违纪问题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