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山县为党员县级领导划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田”
发表时间:2017-12-19 作者:管理员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
近日,营山县正式印发《关于落实党员县级领导分管联系乡镇(街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工作的通知》,为全县20名党员县级领导划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田”,将全县54个乡镇(街道)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落实到每一名党员县级领导。
根据文件要求,营山县20名党员县级领导将对分管联系乡镇(街道)落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指导督促,每季度深入乡镇(街道)进行专题督导调研不少于两次、每年到联系乡镇(街道)讲廉政党课不少于两次、至少每半年听取一次分管联系乡镇(街道)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对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不力、基层干部作风问题突出、微腐败案件多发频发、信访举报居高不下、群众满意度测评低的乡镇(街道),分管联系的党员县级领导将对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进行提醒约谈,必要时进行警示谈话或诫勉谈话。问题特别突出的,除对乡镇(街道)党委和纪委主要负责人严肃问责外,营山县委书记还将对分管联系的党员县级领导进行提醒约谈。
为协助党员县级领导种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田”,营山县纪委联系各乡镇(街道)的常委和室(部)负责人将定期分别向党员县级领导,汇报各乡镇(街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当好党员县级领导的联络员、情报员、服务员。(钱泳江唐长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