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山县委召开2018年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会
6月13日,我县在县委二会议室召开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会,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组长何鹏,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长、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副组长贾敬铣,县法院院长、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副组长郑恩全,县检察院院长、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副组长罗伟出席会议,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何鹏通报了2017年全县反腐败工作和县监委成立以来的工作情况,指出了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2018年反腐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对2018年的反腐败工作,何鹏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加强反腐败协调是抓好反腐败斗争的政治保证,是贯彻落实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重要内容,是新时代反腐败工作的现实需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二要突出重点对象、重点问题和重点领域,不断加大反腐败力度,保持反腐败斗争的高压态势,切实做到有案必查零放过、有贪必肃零容忍、有腐必反零姑息。三要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统筹协作,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和成员单位职能作用,形成反腐败斗争的最大合力。四要严肃纪律要求,政治纪律做到“三个不允许”、安全纪律做到“四个不准”、廉洁纪律做到“五个严禁”,以铁的纪律保证反腐败工作顺利进行,推动反腐败斗争纵深发展。
贾敬铣宣读了《中共营山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关于调整营山县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的通知》,会议还组织学习了《四川省纪委监委省委政治委关于在查办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中协作配合工作办法(试行)》《四川省审判机关支持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办法(试行)》等文件,县公安局、县法院、县检察院等部门进行了发言,反腐败协调小组相关单位还就相关案件进行了讨论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