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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营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 廉政动态 > 综合要闻 >
中央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发出通知进一步整治“会所中的歪风”
发表时间:2014-05-29 作者:管理员 来源:廉政监督网 点击: 分享至:

  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近日发出通知,要求继续把整治“会所中的歪风”作为教育实践活动反“四风”重要内容,进一步明确整治范围和纪律要求,坚决刹住“会所中的歪风”。
  
  通知指出,这次整治的范围主要针对在历史建筑、公园等公共资源中实行会员制的会所、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场所、违规出租经营的场所。各省(区、市)要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要求,落实责任单位,组织力量集中时间开展专项清理,切实解决存在的违法设立经营、侵占群众利益、助长奢靡之风、滋生腐败行为等问题。对设在历史建筑、公园等公共资源中的会所依法依规整治,杜绝历史建筑、公园等公共资源违法违规出租现象,建立健全加强监管的长效机制。
  
  通知明确,党员领导干部不得出入实行会员制、只有会员才能出入的会所或不向公众开放、只对少数人开放的餐饮服务、休闲娱乐、美容健身等场所。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中,要组织党员领导干部作出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的公开承诺,并纳入对照检查的内容,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明示,自觉接受监督。对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中党员领导干部的承诺情况及整改落实、建章立制情况要进行回头看,发现问题坚决纠正。
  
  通知要求,中央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与省区市密切配合、上下联动。公安、民政、住建、商务、文化、税务、工商、旅游、宗教工作等部门要在认真抓好本系统专项整治的同时,加强工作指导和政策研究,进一步健全完善监管制度,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强化监督检查,对党员领导干部违规出入私人会所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对典型问题通报曝光,以形成威慑,警示教育党员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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