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出台市(州)纪委书记副书记等提名考察办法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
发表时间:2015-07-13 作者:管理员 来源:廉洁四川 点击:
7月9日从四川省获悉,该省省委办公厅印发《四川省市(州)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四川省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副组长提名考察办法(试行)》、《四川省省管企业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四川省省属高校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等4个文件,明确市(州)、省管企业、省属高校纪委书记、副书记,省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副组长的提名、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
在提名条件上,该省强调纪委书记、副书记(纪检组长、副组长)人选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注重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表现突出的优秀干部中选拔;在干部来源上,明确要拓宽选人视野和渠道,可以从纪检监察系统内和系统外提名;在人员储备上,省纪委会同省委组织部和相关方面掌握纪委书记、副书记(纪检组长、副组长)备用人选,建立备用人选库,为提名提供人员储备;在干部交流上,明确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人选一般应当交流任职。提名考察办法还明确了提名考察的程序、具体要求和有关各方的职责分工。
“4个提名考察办法,是对党章规定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决议相关要求的具体化,是落实中央、中央纪委关于纪检体制改革部署的制度成果,为全省坚持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增强纪委监督的权威性提供了组织制度保障。”四川省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