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健全完善人才选拔培养、考核任用等机制,内江市资中县出台《关于加强纪检监察人才储备培养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纪检监察人才储备培养工作作为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深度拓展纪检干部选任视野,提升队伍整体素质。
(图为纪检监察储备干部到县纪委跟案见习)
《意见》明确乡镇和县级部门党委(党组)为纪检监察人才储备责任主体,具体负责储备人才的选拔考察和日常管理,配合落实储备人才教育培训、实践锻炼、考察考核等工作。同时,将该项工作纳入储备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述责述廉重要内容。按照年轻化、能力化、潜力化的要求,通过民主推荐、考察公示等程序,由储备单位面向本单位、本系统全体党员干部进行初选,入围人选经县纪委审核合格后确认储备资格。储备人才需具备全日制本科学历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要求熟悉法律、财会、审计、金融等知识和业务,并注重考察其思想政治素质、工作实绩、专业特长和发展潜力等。目前,全县共有纪检监察储备人才130名,平均年龄为29岁,其中案件查办类34名、综合类45名。
县纪委将纪检监察储备人才纳入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培训总体规划,按培养类别分期分批组织储备人才参与全县纪检监察业务培训,轮流安排到县纪委监察局跟班学习或跟案见习。建立纪检监察储备人才培养责任制,储备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结对对储备人才进行“传、帮、带”,有针对性地安排其参与纪检监察工作日常实践,不断提高其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今年以来,共跟班轮训储备人才6人,组织参与业务集训3次、跟案见习29人次。
县纪委每年对储备人才进行考核,并建立储备人才成长档案,跟踪记录其学习培训、考核奖惩等情况,定期进行综合分析,对年满40周岁或不宜继续作为储备人才的,取消储备资格,储备单位按相关规定及时增补。坚持边储备、边培养、边使用,储备单位纪检监察干部出现空缺时,同等条件下优先任用储备人才,对特别优秀的,根据有关规定向县委推荐提拔重用。2014年以来,全县共新任37名纪检监察干部,其中任用16名储备人才,占总人数的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