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出台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责任追究试行办法
发表时间:2013-04-15 作者:管理员 来源:县纪委监察局执法室 点击:
为进一步规范土地管理及建设秩序,严厉打击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我县出台了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责任追究试行办法, 该办法按照组织处理、纪律处分、法律处理相结合的原则,针对县内各级各部门以及其所属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在清理整治“两违”工作中,不依法履行职责、徇私舞弊、玩忽职守,为“两违”充当保护伞,甚至参加“两违”的,视其情节给予当事单位或人员警示谈话、诫勉谈话、停职、免职、党纪(政纪)处分、没收非法所得等处理,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