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县认真按照《中共南充市纪委关于开展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南纪发〔2013〕24号)文件要求,紧密结合“五治问责”活动,认真开展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工作专项检查。
一是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我县对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工作专项检查高度重视,及时下发了《中共营山县纪委关于开展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营纪发〔2013〕15号),通知对检查内容、检查方式、工作要求进行了明确规定,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根据检查内容,每季度开展一次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如实填写自查表,弥补管理漏洞,纠正违规行为。各乡镇纪委、部门纪委(纪检组)按照检查内容每月对本地、本单位和下属部门(单位)的贯彻落实规定情况开展一次检查。各牵头单位每季度对负责的各部门、各乡镇进行一次抽查,每次抽查面不低于30%,每个县级部门一年内至少抽查一次,可重复抽查。
二是突出重点,严格检查。在检查中,我们重点围绕公务接待、公车配置使用、津补贴发放、上班工作纪律、经商办企业、收受红包礼金等内容,采取查看账务、票据、相关审批手续、相关文件资料,以及座谈走访单位职工等方式进行。对上班纪律的检查,我们主要采取暗访的形式进行,以避免检查时一个样,平常另一个样现象发生,确保检查的效果。
三是落实责任,确保实效。坚决纠正和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弄虚作假、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搞形式、走过场,对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进行公开曝光,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把自查自纠和监督检查情况纳入各级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一季度,对县卫生局等25个县级部门和等15个乡镇的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了认真检查。全县所有县级部门和乡镇均对照文件进行了自查。经检查和自查,我县各级各门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公车使用等廉洁自律规定,不存在超标准接待、公车私用、公款旅游、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各单位严格遵守上班纪律和请销假制度,保持了良好的工作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