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以来,我县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强化措施,在全县范围内认真开展了闲置和低效用地清理工作。
一、安排部署做到“三个到位”。一是组织领导到位。县政府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和县委常委、副县长为副组长,县监察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政府法制办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下发了《关于开展闲置和低效用地清理处置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进行安排和部署。二是方案制定到位。县监察局会同国土资源局制定下发了《关于闲置和低效用地清理处置的实施方案》,明确了清理范围和方法、处置方式和程序、工作要求等。三是专班组建到位。从县监察局、县国土局、县目标办、县法制办、县“两清办”及拆迁监审组抽调相关人员组成工作专班,具体负责全县闲置和低效用地清理处置等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办指导。
二、清理排查实行“三个统一”。一是统一标准。严格按照国土资源部《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和省、市对闲置和低效用地清理处置规定的标准认定闲置和低效用地。二是统一方法。利用土地供应台帐、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和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以开发园区和房地产项目用地为重点,按照查土地户主、位置、面积、权属、用途、缴费、现状、履约、期限、原因等“十查”内容要求,采取调阅资料、现场踏勘、通知约谈等方式,实行拉网式排查。根据清理结果,建立了闲置和低效用地清理台帐和档案,制作了闲置和低效用地分布图,做到“台帐、图斑、实地”三统一。三是统一会审。对初步清理出的闲置和低效用地实行基层审核、专班审查、领导审定的三级会审制度,以保证清理出的闲置和低效用地全面客观,认定准确,做到不遗漏一宗,不误判一地。
三、依法处置做到“三个明确”。一是明确方式。按照“依法依规、实事求是、以用为先、分类处置”的原则,明确了延期开发、调整用途、协商收购、置换土地、无偿收回等主要处置方式。二是明确程序。按照“调查取证、约谈确认、拟定方案、政府批准、公示公告、部门实施”的工作程序,做到“一地一策”,依法处置。三是明确措施。要在主要媒体上公示闲置和低效用地情况,并实行挂牌督办,限期处置;对已认定为闲置和低效用地的,各部门冻结涉地的相关手续及业务;对逾期不缴纳土地闲置费和不交回闲置土地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工作不力、虚报谎报漏报宗地情况及相关数据、行动缓慢、处置率较低的,实行问责。
通过对纳入本次清理范围面积为1371.2362亩的59宗地,进行了全面摸排,共核查商品房开发用地39宗,面积934.6397亩,工业用地20宗,面积436.5965亩。通过核实了企业的固定资产投入情况、土地投入情况、土地开发利用等情况,目前我县涉嫌低效用地共6宗,面积154.65亩;闲置土地4宗,面积109.2348亩,后续核实处置程序正在积极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