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四川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察职责,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安全生产为目标,着力提高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水平。
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做到“四结合”
调查事故与查明原因相结合。在每起事故调查中,坚持把查清事故原因作为首要任务,不仅要查明事故的直接原因,而且更要查明间接原因,特别是行政管理上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注意发现制度机制方面存在的深层次问题,以便制定具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从源头上消除安全生产隐患。
定性量纪与履职尽责情况相结合。接到事故报告后,监察机关坚持在第一时间与相关部门赶赴现场,在督促相关部门积极有效开展善后援救工作的同时,尽快锁定相关证据资料,以掌握和确定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及其领导在事故发生前履职尽责情况。同时,在调查谈话和取证中,把了解和掌握的履职尽责情况作为重要内容。在研究提出责任追究意见建议时,把履职尽责情况作为定性量纪的重要依据,对履职尽责到位的,免予或减轻责任追究;对工作不负责任,由于推诿扯皮、玩忽职守、疏漏等原因造成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从严或加重责任追究。
调查谈话与宣传教育相结合。在整个调查工作中,坚持寓宣传教育于调查处理全过程,在依纪依法开展调查处理的基础上,时时处处宣讲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要求,特别是调查谈话时,既要理解调查对象,又要耐心细致地向其宣讲法律法规,让调查对象不仅知道自己负有责任,而且知道失职在哪,应该怎么做。
落实责任追究与落实整改措施相结合。事故调查处理后,在严格督促落实对责任单位和个人处理意见的同时,认真督促相关政府和部门落实具有针对性的整改意见,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加强监管,建立长效机制,实现查办一案、教育一线、警示一片的良好效果。
提高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规范化水平
建立专家参与制度。在事故调查中,邀请一定数量的专家和工程技术人员组成专家组独立开展调查,对造成事故的技术原因进行调查分析,提出技术报告,确定事故性质和责任点,并作为责任追究的依据,从而把责任追究建立在客观事实之上。
建立事故调查组内部例会会商制度。在调查取证阶段,坚持每天召开事故调查组碰头会,通报调查工作进展,沟通信息,分析整理和汇总情况,确保调查工作组织严密,有序推进;确保查取的证据充分有力,相互印证;确保证据链环环相扣,对应无误。在调查结束时,事故调查组召开全体会议,对事故的原因、性质、教训,责任主体存在的主要问题、应承担责任的性质、等级进行研究讨论,为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奠定基础。
建立责任审定制度。每一起事故都要通过执法监察室室务会集体研究,审理室专门审查,事故调查组及相关部门集体会审三个步骤的审查。三个步骤分别根据调查取得的相关证据材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事故的原因、性质、责任追究的意见建议、行政管理方面的整改措施,进行研究讨论、专业审理、集体审定。最后,按有关规定报各相关部门审批。
建立厅(局)际联席会议制度。为加强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在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工作中的沟通协调,严厉打击安全生产事故涉及的刑事犯罪和瞒报、逃匿等违法行为,依纪依法严肃处理事故责任人,2007年,四川省建立了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沟通协调工作厅(局)际联席会议制度,并规定联席会议由监察机关牵头,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安监等部门为成员,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信息沟通、工作配合,加大对安全生产的执法监察力度,确保责任追究落到实处。
四项制度的落实,使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实现了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从而保证了调查处理结果的客观公正,量纪恰当,杜绝了冤假错案。2001年以来,四川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参与5563起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对2249人实施责任追究,无一例申诉。
拓展安全生产执法监察的广度和深度
深挖安全生产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在事故调查中,不仅查事故的性质、原因和责任,还把严查深挖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作为必备程序,注意发现钱权交易、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等问题和线索。四川省纪委、监察厅先后查处在2005年攀枝花畔海煤矿“5·12”重大瓦斯爆炸事故、2011年大竹县曾家沟煤矿“8·29”重大水害事故中投资入股煤矿、收受煤矿红包、包庇煤矿违法生产的8名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并追究了他们的刑事责任。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每一起事故调查后,都着力从行政监管、行业标准、市场环境、人员素质等角度,认真剖析发生事故的制度机制等方面的漏洞和薄弱环节,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建立完善制度,整改存在问题。如针对部分私有煤矿企业唯利是图,违法违规生产的严重问题,四川省纪委、监察厅与有关部门一道研究提出了建立驻矿安监员制度,加强了对煤矿安全生产的监督。2003年以来,四川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针对调查事故中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建立完善制度3200余项。
组织开展专项治理。针对在安全生产事故调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先后督促相关地方政府和部门开展了加强挂靠车辆安全监管、汽车驾驶培训管理、危险化学品储存运输管理、民族地区“三无”(无证、无牌、无照)车辆治理等10余项专项治理工作,啃掉了安全生产监管中的“硬骨头”。
推进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针对边远山区和乡(村)公路防护设施建设滞后的问题,四川省纪委、监察厅与有关部门一道,向四川省政府申请专款6000万元,为重点危险路段安装了总长
加大安全生产履职教育。近年来,四川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利用政府换届、干部党校培训等契机,不断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讲,通过鲜活的案例和生动的讲解,强化了各级干部抓安全生产的责任意识,增强了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能力。截至目前,四川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组织宣讲50余场,受教育人数超过1万人。(黄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