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陕西省延川县纪委通过“三个转变”,积极妥善处理和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有力维护了全县群众合法需求和正当权益。
由“包抓案件”向“直接办案”转变
县纪委、监察局按照信访工作新要求、新变化,破除以往领导包案不办案的现象,对领导包案实行动态化、常态化管理。一是领导直接办理疑难上访件。对上级交办的重点信访案件、疑难积案、重大群体信访案件由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一包到底,实现由“包案”到“办案”的转变。二是领导直接参与重大信访的接访活动。对重大群体信访案件、疑难积案和群众切实关心的问题,亲自接待上访,听取上访人陈述,出面组织协调,抓好督促检查,使问题得到解决。三是领导直接化解一般上访案件。对一般信访件,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认真受理来信来访,对情节简单的问题,且政策法规有明确规定的,当面给予答复,做到“件件有结果”。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察局已先后包案并亲自办理疑难复杂信访件5件,均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由“案后化解”向“事前防范”转变
坚持把信访工作向前延伸,构建以县纪委信访室为主体,各纪工委、乡镇纪委为纽带的信访信息网络,严格落实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月报制度。一是深入一线,化解矛盾。依托“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县乡村三级纠风网络、信访举报窗口、信访举报信箱等平台,收集矛盾点信息,深入乡镇、社区,面对面,解决问题,化解问题。二是把握舆情,获取信息。注重在把握舆情动态上下功夫,逐步实现信访工作由被动接访向积极预防转变。今年初,县纪委、监察局决定以开展专项治理的方式,对群众反映强烈和关系群众切实利益的问题,大力整治,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维护社会公平、公正,促进全县加快发展、转型发展。三是重大事件,提前防范。所有腐败或不公平行为,都发生在事件过程中,而不是结果。县纪委、监察局对征地拆迁、公务员招录、低保发放等全程监督。认真开展信访风险评估,有效减少了信访纠纷的发生,实现了源头预防。
由“案结事了”向“群众满意”转变
针对以往办理信访案件中“案结事不了”、重复出现上访、信访人不签字等情况,县纪委、监察局把办理信访案件的标准由“案结事了”提升为“群众满意”。一方面召开信访案件听证终结会。重点信访案件由县纪委书记亲自参加,向信访人析理说法,让信访群众清楚事实的真实情况,主动接受调查处理结果。另一方面深入信访人家中说服教育。由纪委主管领导带队,调查组人员参加,向信访人公布调查结果,以明是非,使信访人主动接受处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