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纪委通报了交通运输部长江航道局党委副书记、局长熊学斌等人因下属单位严重违纪案件受到责任追究等8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的典型案件,这些案件的发生,表明目前管党执党不严现象仍不同程度地存在,主体责任不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以致发生一些严重“四风”问题和腐败问题,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全县各级党委、纪委(纪检组、纪检员)及领导干部要知责明责、履责尽责,切实扛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对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防微杜渐,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现将这八起典型案例刊载如下。
交通运输部长江航道局党委副书记、局长熊学斌等人因下属单位严重违纪案件受到责任追究。2013年以来,交通运输部长江航道局所属长江航道规划设计研究院多次发生组织持因私护照出国(境)活动并公款报销,超范围发放咨询费、评审费,违规发放补贴等严重违纪问题,有关人员分别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并退缴费用。长江航道局党委副书记、局长熊学斌等人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熊学斌被免去长江航道局党委副书记、委员、局长职务,长江航道局原党委书记、副局长李伟红(已退休)等人被通报批评。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永福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经翠艳因在该县违规发放考核奖金问题中未正确履行监督责任受到责任追究。2014年1月,永福县委书记黄永跃主持县委常委会,研究发放2013年度考核金共208.9万元,其中有的属违规自行设定项目,有的属已明确暂停执行项目,有的属擅自预发放项目。黄永跃作为直接责任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去县委书记职务;违规发放的奖金全部清退。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经翠艳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调离纪委书记岗位。
福建省厦门市环保局党组书记谢海生因环保系统系列腐败案件受到责任追究。2013年至2014年间,厦门市环保局先后有1名副局长、1名副调研员及3名区分局局长、副局长,收受贿赂被查处,其中4人被判刑。厦门市环保局党组书记谢海生时任局党组书记、局长,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被免去市环保局党组书记职务并通报批评。
江西省上饶市鄱阳县县委常委、工业园区党工委书记黄仁爱因园区系列腐败案件受到责任追究。2014年2月,鄱阳工业园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吴立阳,管委会副主任吴喜金因受贿先后被判刑。鄱阳县委常委、工业园区区工委书记黄仁爱履行主体责任不力,上饶市纪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四川省达州市大竹县原副县长魏辉才、林业局纪检组组长廖君因林业局公款旅游问题受到责任追究。2014年9月,大竹县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李阳幕因多次组织带领干部职工并偕妻赴外地公款旅游等人问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大竹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魏辉才时任副县长分管该局工作,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达州市纪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县林业局纪检组组长廖君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大竹县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调离纪检组组长岗位。
天津市水利勘测设计院党委书记李惠英等人因下属违规出国(境)考察问题受到责任追究。2013年6月至9月。天津市水利勘测设计院分4批派出10人参加市景观协会等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学习考察活动。上述学习考察活动均未经有关部门审批。且 存在考察费用超预算等问题。市水利勘测设计院党委、纪委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力,审查把关不严,天津市水务局党委分别给予水利勘测设计院党委书记李惠英、院长景金星、纪委书记李帅青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党委作出深刻检查。
河北省唐山市滦县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局长郑连江因下属系列违规收费问题受到责任追究。2014年5月,滦县公安局下属8个派出所对辖区内企业违规收费被查处,其中6个派出所所长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时任滦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郑连江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唐山市监察局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
青海省黄南州河南县副县长卓玛措等人因教育和卫生计生系统系列违纪案件受到责任追究。2010年至2013年,河南县县先后发生11所学校套取挪用学生助学金和公用经费共计519万余元;县卫生局、乡镇卫生院截留、挪用、套取专项资金和补助款设立“小金库”等问题,县卫生局局长杜国杰等直接责任人员受到查处。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黄南州纪委监察局给予河南县副县长卓玛措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对副县长海显渊、李格,原副县长那科诫勉谈话;河南县纪委监察局给予县委统战部副部长(县原教育局局长)加果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给予县教育局原副局长尕加羊党内严重警告、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给予县教育局原副局长扎西东周党内警告、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以上刊载的8起典型案件,有的是领导不力、不抓不管,导致“四风”问题突出;有的是屡屡出现重大腐败问题而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有的是明则保身,当老好人,甚至袒护、包庇。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无论是党委还是纪委(纪检组、纪检员)或者其他职能部门,只要履责不力、出了问题,都要承担领导责任。上述案例中涉及到的人被严肃处理,充分体现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一贯要求,体现了严格落实“两个责任”、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坚定决心。全县各级领导干部要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要明确责任、敢于担当,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主体责任是“牛鼻子”。各级党委(党组)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十届四次全会、市纪委五届五次全会、县纪委十二届四次全会主要精神,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当作分内之事、应尽之责。真正把管党治党责任抓在手里、扛在肩上,让主体责任落地生根。要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定期研究分析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制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要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弛而不息正风肃纪,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要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制度的篱笆越扎越紧;要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各级纪委(纪检组、纪检员)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持续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加大正风肃纪和腐败案件查处力度,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敢于亮剑,切实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权威性。
要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级级落实责任。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同样负有主体责任,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做廉洁从政的表率。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巩固深化落实主体责任成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全党动手一起抓的良好格局。要建立和完善落实“两个责任”报告制度,全面掌握工作情况;要采取约谈、督查、述责述廉等多种形式,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要加强检查考核,推动“两个责任”落到实处。
要强化责任追究,严肃查处履行“两个人责任”不力的行为。今年要强化问责力度。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该发现的没有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理就是渎职,都要查处问责。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坚持“一案双查”,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或是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乡镇和部门,既要严肃追究直接责任,又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通过严肃问责,坚决把责任落实下去。
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纪检员)要积极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在抓常、抓长的基础上抓细,紧盯重要节点,加强教育和管理,严格执行作风建设各项制度,坚决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强化责任追究,确保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