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四种形态”, 实现“三个转变”
发表时间:2016-04-19 作者:管理员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
2016年以来,营山县纪委结合工作实际,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实现“三个转变”,为建设川渝合作示范县和生态田园城市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
一是从重“查处”向重“监督”转变。营山县纪委监督执纪通过从“重点查违纪”向“重点盯违规”转变,在工作中坚持抓早抓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轻微违纪问题,采取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轻处分等方式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及时阻断从前一种“形态”向后一种“形态”发展的路径,让纪律真正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2016年一季度,该县纪委共对干部工作纪律、脱贫攻坚、换届风气监督、农村危房改造、选人用人等方面开展再监督再检查,发现并责成整改各类问题50多个,批评教育干部300多人次。
二是从处理“大问题”向解决“小毛病”转变。营山纪委全面深化廉政谈话提醒制度,让咬耳扯袖成为新常态。对苗头性问题及时教育提醒,抓早抓小,关口前移。2016年第一季度,共约谈279人,其中:纪委书记工作约谈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187人,任前廉政谈话38人,工作警示约谈50人,函询3人,诫勉谈话1人。在案件查办中,该县2016年第一季度党纪处分9人,其中给予党内轻处分7人,党内重处分2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
三是从不碰“高压线”到坚守“底线”转变。该县纪委结合“两学一做”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在全县党员干部中组织开展“一准则一条例”学查用评专题学习教育活动。通过组织开展党纪党规知识竞赛、演讲比赛、专题讲座、党员手机报发送条例准则知识等多种活动,充分营造舆论氛围,促使全县党员干部深入学习新准则新条例。严格遵守和坚决维护党章、党内法规,把严明纪律体现在对干部的日常教育和监督管理中,使党员干部未触线先反省,始终坚守纪律底线。
上一篇:从严从实抓好换届风气监督 下一篇:多管齐下,确保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稳中有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