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三严格”落实安全廉洁办案工作责任
发表时间:2013-04-08 作者:管理员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
今年2月,县纪委、监察局为进一步加强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廉洁办案工作,与案件检查相关科室负责人签订了目标责任书,严格落实办案工作责任。
严格落实责任目标。实现查办案件“双零”目标,即“依纪依法办案零事故,履职尽责办案零违纪”,确保办案效果、质量和安全。
严格落实责任内容。一是建立办案责任体系。分管案件检查工作领导负重要领导责任,联系科室领导负直接领导责任,调查组主办人为第一责任人,办案人员负直接责任。二是严格执行办案程序。案件线索受理、初核、立案、调查和结案等各环节都必须经领导把关审批,严格按程序进行。三是严格使用办案措施。特别要求严格“两规”“两指”报批程序和谈话取证安全防范工作。四是严格遵守办案纪律。办案人员在办案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办案“十不准”。五是严格办案监督管理。严格办案过程监督、涉案款物管理和办案人员教育管理。
严格落实责任考核。对发生办案人员违纪违法行为和在办案过程中有涉案人员伤残、死亡等事故,县纪委常委会将视不同情况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停职检查、辞职以及给予党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同时将安全文明办案纳入委局年终案件查办工作考核,并作为个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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